根據粉磨條件不同來選擇助磨劑
對于一定的粉磨條件,應通過工業性試驗,確定一種或兩種最恰當的助磨劑;助磨劑對成品應是無害的。在生產水泥時,助磨劑對水泥強度沒有多大影響。但有時會使水泥的早期強度稍有降低,可28天的水泥強度基本保持小變;由上述可見,助磨劑多種多類,應根據國情選用。本著因地制宜、因材施用的原則來確定助磨劑的合理使用。
應選用最經濟的助磨劑,一般多選用其它工業中的廢渣廢液。一是變廢為寶;二是大多數廢渣廢液比較便宜。如瀝青渣、焦油渣等。磨機不同,使用的助磨劑亦應不同。干法生料磨可用煤、石墨、焦炭、膠態碳、松脂,魚油硬脂酸鹽等等;濕法生料磨則應使用稀釋劑;水泥磨可用醋酸胺、乙二醇、丙二醇、油酸、石油脂、文沙劑、環烷酸皂、亞硫酸鹽酒精廢液、二乙醇胺、醋酸三乙醇胺、石油酸鈉皂、木質纖維等等。
助磨劑的摻加量是極微小的,具體應根據助磨劑和粉磨條件的不同來確定。可以使用高壓微粉磨。我國的經驗,在粉磨水泥以煤或炭作助磨劑時,其摻加量不得大于,才能確保水泥的質量,但在磨制立窯用黑生料時不受此限。使用木質纖維作助磨劑時,其摻加量不宜大于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