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中美光伏貿易之爭,早在2012年,經過立案、調查、初裁、終裁等一系列程序,美方最終決定對華晶硅光伏電池征收18.32%至249.96%的反傾銷關稅,以及14.78%至15.97%的反補貼關稅。而今年,美國再次發起了針對中國晶硅光伏產品,范圍更廣、力度更強的雙反調查。根據6月3日美國商務部宣布的初步裁定,中國出口到美國的晶體硅光伏產品獲得政府補貼的幅度為18.56%至35.21%。
而從6月3日起,美國商務部將要求美國海關,依據上述補貼幅度,對中國輸美晶體硅光伏產品征收相應的保證金。根據相關計劃,在此番公布反補貼初裁結果后,7月28日,美國商務部還將公布反傾銷初裁結果,并于12月11日公布反傾銷、反補貼終裁結果。2015年1月26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最終裁定是否征稅。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有別于美國“雙反”具有的可追溯性(初裁結果公布后便征收相應保證金,待終裁確認后,根據裁決幅度,相應保證金轉為關稅或退回),WTO的裁決則為“前瞻性”,不可追溯,“也就是說,即便最終美國執行了WTO的裁決,之前已經征收的關稅,也不會退回。”上述法律人士向記者表示。
再來看看從WTO裁決到美國執行可能需花費的時間。“從中國向WTO提起訴訟,到今天得到裁決,我們實際上已經等了一年。而美國執行這一裁決還需要幾個月的時間,如果美國要求中國光伏企業重新提交證據,美方再重新計算反傾銷、反補貼稅率,那這一時間輕輕松松便可再拖上一年至兩年。此后,中方不滿,再向WTO提起對美國的執行之訴,這一時間恐怕還要延長。”該法律人士向記者補充說到,“到那時,美國的貿易壁壘舉措,也已起到了其所預期的效用”。
來自于某光伏企業高層則向《證券日報》記者解釋,“反傾銷、反補貼是美國政府以保護本國同類產業為名,定向對其國內進口商進口中國光伏產品時征收高額關稅,以迫使其國內進口商不堪負擔而形成不進口中國產品的事實。但WTO裁定只能要求美國自覺糾正,如不糾正,誰也沒有辦法,因為其征的是美國進口企業的稅,只是實際上構成對中國產品的歧視,違反了公平貿易”。
“當然,中國也可以針對美進口中國的其他產品實施報復,這是WTO規則里允許的。”該高層向記者表示。同樣,上述法律人士也向記者表示,“既然美國可以采取拖延戰術,令其貿易壁壘措施實質有效。那么,我們也可以采取可行的反制措施,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