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16日發布的西電東送21個輸變電項目審計結果顯示,能源領域的“反腐風暴”終于刮向電網。在21個西電東送項目中,審計查出的國家電網和南方電網各類問題涉及資金總額達66.83億元。
此次審計發現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四類。
一是工程建設中存在違反招投標規定的問題。主要是電網公司未經招標將部分電網工程直接發包給關聯企業,招標中存在大幅壓縮招投標時間、評標不合規等問題,涉及金額34 .39億元,占審計抽查金額的16%。二是設備材料采購、招標代理等業務中存在未按規定招標問題。主要是電網公司直接指定關聯企業承擔部分設備材料采購、招標代理等業務,并借機多支付相關費用,由此向關聯企業輸送利益8 .19億元。三是工程投資控制不嚴。主要是電網公司工程初步設計概算偏高,約束力不強,存在多支付工程價款、擠占工程建設成本等問題,導致多計投資10 .44億元。四是套取建設資金私設“小金庫”問題。主要是電網公司所屬部分施工單位編造虛假合同、使用虛假發票等套取電網工程建設資金13 .81億元,用于私設巨額“小金庫”,主要用于發放獎金、列支各種費用。
審計署稱,此次審計發現的涉及工程招投標、設備材料采購、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的違法違紀案件線索,已依法移送有關部門查處。
“電力行業容易出現問題的還是工程招投標和采購,尤其是一些省級以下的地方電網企業,如果沒有關系,根本就不用去參加招投標,而且關系不硬的,即使拿到招投標項目,也賺不到錢。”曾參與競標的一位人士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有些地方電網企業成立公司參與自己的相關工程招投標,中標后再分包給其他企業,從中牟利。
審計署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司主要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審計署對西電東送工程進行審計的目的是檢查工程建設管理、進度、質量,評價工程建設效益和成效,揭示電網工程建設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其中,“加大能源建設領域反腐敗查處力度,進一步制約和規范權力運行,促進電力工程建設領域深化改革”也是開展此次審計的重要因素。
審計署已向國家電網和南方電網兩家公司出具了審計報告,兩家公司正在對審計指出的有關問題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