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環渤海地區發熱量5500大卡動力
煤價格報收于525元/噸。自9月初煤價止跌回升以來,煤價指數已累計回升了47元/噸。有媒體分析稱,政府不斷加大的產能控制政策是本次連漲行情的重要原因。
在近日舉辦的2015年的全國煤炭交易會上,不少業內專家認為,國內小型煤礦數量在全國煤礦數量中所占比重仍然較大,優化產能結構的任務十分繁重。我省作為國內產煤重點省份,能否及時有效地做好產能減法,是煤炭產業實現脫困的關鍵環節。
解決煤炭市場供大于求,“做減法”尤為必要
日前,拿到一份淮南市謝家集區某礦的經營報告。該礦2013年銷售收入0.6億元,生產銷售137815噸,平均價格435元。去年1月至11月銷售收入0.307億元左右,生產銷售76319噸,平均價格390元。不到一年,每噸煤炭平均價格下跌45元,導致企業經營困難。其實,該礦只是全省中小煤礦的縮影。
關閉小煤礦是我省對落后產能結構調整的重要一步棋。去年9月,出臺的《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小煤礦關閉退出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全省14處年產9萬噸以下小煤礦在2014年底全部關閉到位。按照相關部署,至2015年底,全省30萬噸及以下煤礦將全部關閉。至2017年,全省煤礦總數保持在70對以內。
數據顯示,國內年產在30萬噸及以下的小型煤礦的數量和產能分別占總數的71.5%和12.2%,特別是前幾年的煤炭“黃金期”,國內煤炭固定資產投資累計達3.2億元。目前,全國煤炭產能在40億噸左右,在建產能11億噸左右,煤炭產能將進一步釋放,煤炭產業去產能愈發迫切。
“解決煤炭市場供大于求的失衡局面,只有從供給入手,做好煤炭生產的減法。 ”省煤炭辦負責人介紹,30萬噸以下特別是9萬噸以下產能規模的小型煤礦所占比例較大,表明煤炭產業轉方式、調結構的任務尤其艱巨,也說明做好煤炭產能“減法”有著巨大空間。
違法違規生產、超能力生產和不安全生產,也是加劇煤炭產能結構性過剩的“幕后推手”。“超能力生產和不安全生產,不僅擾亂了正常的生產秩序,而且加大了供大于求的矛盾,加劇了煤炭行業的困難局面。”安徽省煤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非法違法開采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是去產能的重點對象,對于安全基礎條件差且難以改造,以及災害嚴重的煤礦,也應該及早引導其退出煤炭生產領域。
落實小煤礦年底退出,是去產能的重要任務
2013年8月,貴池區年產4萬噸的林新煤礦主井口完成封閉,標志著池洲市告別了“產煤時代”。該市曾一度小煤礦發展迅猛,僅貴池區就有82家小煤礦。 “小煤礦在特定歷史階段曾支持了縣域經濟的發展,但也暴露出安全、環保等問題。近年來煤炭行業不景氣,加劇了小煤礦經濟和社會效益的‘雙下降’。 ”池州市經信委負責人介紹道。
2014年底,銅陵縣最后一個煤礦開啟了關閉模式,這意味著我省皖南地區已整體退出煤炭生產。幾乎在同一時間,省內年產9萬噸小煤礦也徹底退出了歷史舞臺。 “在加快小煤礦整頓關閉的同時,全省煤炭行業步入了健康發展的軌道。”安徽省煤炭經濟研究會負責人介紹,全省礦井產能大幅提高,平均單井產能達167.4萬噸/年,大大高于全國煤礦平均單井產能43.1萬噸/年的水平;煤礦百萬噸死亡率由2005年的0.98下降至2013年的0.158,比全國平均水平低45%。
“小煤礦退出,是當前煤炭行業去產能的重要任務。不過,要想使小企業主動退出市場并不容易。”省煤炭辦負責人透露,由于產能規模小,小型煤礦企業的生產經營往往更加靈活,在市場行情好的時候就開足馬力生產,當市場行情低迷時往往選擇少采煤或者暫時停產。因此,做“減法”依然存在難度。
不少小煤礦在安全生產、生態補償、員工福利等方面“缺斤少兩”,造成即便煤炭價格“跌跌不休”,小煤炭仍然有錢可掙,自然不愿意退出。而一些規模較大的煤炭企業,要退出已建成的產能同樣不易,這其中,牽涉到大量的債務償還、人員安置、設備轉讓等問題。
建立有序退出機制,讓市場發揮決定作用
東方煤礦一下屬某礦,曾是淮南市謝家集區稅源重點戶,該礦2013年繳納地方各稅416萬元,去年1月至11月入庫地方各稅151萬元。關閉此礦不僅地方稅收受影響,近500名職工也全部失業。但是,該礦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隱患大。目前,已被淮南市政府責令關閉。該市經信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稱:“為解決被關閉煤礦的員工的再就業問題,淮南市多部門正引導煤礦通過分流、內養、買斷、退休等方式解決職工關切的問題。 ”
去年,淮南市對按規定時限完成關閉任務的小煤礦,市、區財政分別按核定生產能力每萬噸給予50萬元補助,主要用于關閉煤礦的職工安置、安全隱患消除、經濟補償等。同時,制定煤礦關閉的地質災害治理、礦區土地復墾,特別是耕地復墾等政策措施和職工就業安置、轉產扶持、工傷處置、困難補助等配套政策,引導煤礦企業發展替代產業。
據了解,為支持關閉小煤礦工作,省財政對關閉9萬噸/年及以下煤礦和支持加快關閉9萬噸/年以上至30萬噸/年不具備安全保障能力的煤礦,按每萬噸50萬元給予補助,市級補助原則上不低于省財政補助標準。但是,對實施開采作業法律手續不完備、違法生產、資源枯竭、發生事故的小煤礦不予補助。
不管是從煤炭行業整體發展來看,還是從安全、環保角度考慮,伴隨著關閉退出的煤礦越來越多,建立科學有序的退出機制,有利于推動煤炭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部分被關閉小煤礦也嘗試自主轉型,將原有的設施與資源改造為物流設施、燃料加工廠等,逐步實現轉型發展和小煤礦職工的再就業。
“在推動煤炭產能‘做減法’的過程中,政府不能再沿用過去的一些行政色彩濃厚的手段,而更需要強調對經濟手段、法律手段的綜合運用,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安徽省煤炭經濟研究會負責人認為,在關閉
煤礦的過程中,妥善安置好煤礦職工再就業,對維持社會和諧穩定顯得尤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