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網站日前公布了《耐火材料行業規范條件》(2014年本)(下稱《規范》),對耐火材料生產企業的生產布局、工藝與裝備、質量管理、清潔生產、節能降耗和綜合利用、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和社會責任以及監督管理等方面做出要求。
《規范》強調,新建耐火材料建設項目需要達到規范條件,現有企業和生產線達不到規范條件的,要通過整改措施達到。與鋼鐵行業“白名單”類似,符合規范條件的耐火材料企業和生產線名單,后期同樣實行動態管理。
根據規范,耐火材料項目應綜合考慮資源、能源、環境容量和市場需求,符合主體功能區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環境保護規劃和項目所在地城鄉規劃,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使用標準。控制新增產能,鼓勵實施等量或減量置換,依托現有耐火材料生產企業,通過聯合重組,“退城入園”,開展技術改造,推進節能減排,生產和推廣不定形耐火材料,優化產業結構,提高生產集中度。
據悉,工信部于2013年初出臺的《促進
耐火材料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就曾明確要求,到2015年,形成2—3家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創建若干個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前10家企業產業集中度達到25%。到2020年,前10家企業產業集中度提高到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