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濟南市交警部門將在全市開展路口交通秩序整治百日提升行動,并首次采用人臉識別系統對闖紅燈的行人進行處罰和曝光。針對行人闖紅燈身份難確定的問題,濟南交警部門已研發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自動抓拍設備,首次通過人臉識別技術自動確認違法人身份信息。紅燈亮起時,如果有行人通過人行橫道,將自動啟動抓拍。過程就是在他進入人行道區域后,合成四張照片,以及一段錄像。
“人臉識別技術”確實很先進。它借助了大數據時代的暫新技術,依據儲存的個人信息,識別出闖紅燈的人是誰。這就很好的解決了一個尷尬的問題。在以往的時候,當闖紅燈的人離開現場之后,執法人員就找不到他們了,因為他們已經消失在茫茫人海里。有了這樣的技術手段,可以實現“精確查找”,無論離開現場多久了,也能找到他們。
因此,“人臉識別器”抓拍設備將把人臉特征摳下來,和省廳的人像采集比對系統進行對接。違法行為人的違法信息將被錄入公安交通管理誠信信息平臺,公安交警部門會將當事人交通違法信息函,告其工作單位或社區居委會,并通過電視媒體和網絡平臺進行同步曝光。
那么問題來了,將闖紅燈的人員信息報送給單位,單位能做什么?如果進行資金處罰,比如說扣除獎金和考核,這顯然是違法的事情。而如果只是教育教育,也很難有效果。有些人他們會有所畏懼,而對于不太在意的人來說,也就沒有多大作用了。再來說說,街頭的大屏幕曝光,這牽涉到的還是基本權益的問題。
我們還需要關注另外一個現象。這種“人臉識別”技術不可能將每一個人都識別出來。這是因為社會上還有很多特殊情況。比如說,目前社會上還存在黑戶的現象,這些人因為種種原因,也沒有身份證,那么這批人該如何識別?還有一種情況是外地人。比如外地來旅游的人,比如外地來務工的人,他們的信息在當地警方是不存在的。這批人也是不好依靠“人臉技術”識別的。
治理闖紅燈的問題,還是需要多些實際有效的措施。闖紅燈,說白了牽涉許多問題,有可能是紅綠燈設置的時間問題,這個時候其實就是路權之爭,是汽車和行人的路權之爭,這需要將紅綠燈的時間設置更加科學合理。還有就是素質的問題,是某些人的素質太低導致的,如何提高市民的素質需要重新思考。
最有效的辦法還是要形成嚴厲的處罰。目前行人闖紅燈的處罰標準基本上是10元左右,而實際上由于不好操作基本上淪為了擺設。那么,我們是不是也可以把闖紅燈的不文明行為計入誠信系統?在貸款、購房、就業等等上同時“株連”一下?
其實對于這些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的已有規定: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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