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光伏企業剛剛走出低谷,還處在乍暖還寒的狀態,一旦被征收高關稅,將有一大批企業倒下去。”針對美國商務部對中國光伏產品的“雙反”調查,阿特斯陽光電力集團董事長瞿曉鏵說。
美國商務部3日發布對我國光伏產品雙反調查的反補貼初裁,初步認定中國出口到美國的晶體硅光伏產品獲得超額政府補貼,補貼幅度為18.56%至35.21%。聲明稱,基于補貼幅度的初裁結果,美國商務部將通知美國海關對中國出口的上述產品征收相應的保證金。
18.56%至35.21%的補貼幅度,平均稅率高達26.89%,這一水平已經遠高于2012年美國對我國晶體硅光伏電池征收的14.78%至15.97%的反補貼稅。
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負責人4日就此發表談話表示,這是美方在2012年11月對中國輸美光伏產品已征收高額反傾銷、反補貼稅的情況下,再次對中國光伏產品發起雙反調查并試圖征收高額稅,中方對此表示強烈不滿。
該負責人指出,今年年初美方無視事實及法律依據,適用相互矛盾的原產地規則,對中國同一光伏產品再次啟動調查并做出高稅率初裁裁決。“美方對中國產品進行限制的做法,是對貿易救濟措施的濫用,保護色彩十分明顯,勢必使中美光伏貿易糾紛再度升級”。
和大多數得到消息的國內光伏企業一樣,英利綠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法務總監樊振華第一時間的感受是“非常震驚”。他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說:“稅率高得離譜,這還沒有考慮到反傾銷稅,其次,直接采納了立案時的產品范圍,除了產自臺灣地區的電池片組成的組件,只要硅片生產環節或者電池片生產開始環節在中國,最終的產品都將被征收關稅。如果終裁時的稅率和產品范圍和初裁一樣,那么中國的所有光伏產品將全部受限,而這樣的高稅率很難實施,除非客戶愿意接受更高的價格。”
據了解,美國預計今年全年光伏安裝量約在5GW至6GW,其中,中國組件產品超過50%,影響中國光伏產品出口額在20億至30億美元。一旦貿易雙反,帶來對就業和產業的影響則遠遠大于這個數字。
樊振華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這一結果打亂了中國光伏企業在美國的發展計劃,項目和銷售策略都需要做一些調整。對于國內幾家龍頭企業而言,美國市場占比并不小,比一般的新興市場要大。英利去年美國市場的出貨量占到全年出貨量的20%。對側重于美國市場的企業而言,在這樣的一個高稅率下維持合理利潤和競爭優勢有很大難度。
光伏企業紛紛表示,下一步持續的抗辯肯定還要進行,此外行業方面也會繼續進行游說。根據相關法律程序,美國商務部將于2014年8月18日做出終裁,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于2014年10月3日左右做出產業損害裁決。
讓國內光伏企業更為擔心的是,美國的這一舉動可以說是起了一個不好的頭,可能引發更多市場的跟風效仿,對中國光伏企業在全球市場的發展有極大的不利影響。
就在美國初裁發布幾日前,印度也對原產于中國、中國臺灣、馬來西亞和美國的太陽能電池板作出反傾銷終裁,涉及中國光伏企業的反傾銷稅在0.64至0.81美元/瓦之間。據了解,目前中國出口到印度的組件價格在0.63美元/瓦左右,加上這一反傾銷稅基本阻止了中國直接出口到印度的可能。此前,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已經于今年5月發布公告,決定對自中國進口的光伏組件和面板發起反傾銷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