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提出抗辯的主要觀點是:中國輸美輪胎與美國國產輪胎不存在直接競爭關系,中國輪胎出口美國不是造成美工人失業的直接原因,中國輸美輪胎銷量未出現連續快速增長。中方申辯的理由主要包括:中國的出口輪胎主要在美國的低端零售市場銷售,彼此并不構成直接競爭;美國輪胎行業的蕭條由來已久,這是因為其產業正處于結構調整時期,如果強行削減從中國進口,只會迫使美國經銷商從其他國家選擇類似產品,這不僅無助于保住美國輪胎業的就業崗位,還會損害美國經銷商和消費者的利益。
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最終裁定認為,美國對從中國進口的輪胎采取的過渡性特保措施并未違反該組織規則。對于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在2004至2008年間中國進口輪胎數量“迅速增加”導致輪胎行業受到沖擊,WTO仲裁委員會認為這一說法成立。仲裁委員會還提出,對于證明三年特保措施過度的舉證責任應在中方,但中方并未提出足夠證據;美方并無義務解釋為何特保措施需要持續三年,也無義務從定量角度說明進口增加所造成的傷害以及區分此種傷害是否由其他因素所致。
盡管判定上是中方敗訴,但WTO仲裁委員會也承認,在美國相關公司關閉位于美國的生產基地而轉向在中國進行生產的問題上,委員會內部在因果關系上存在爭議。少數委員認為這是輪胎企業的商業策略,此現象在進口增加前已經出現,從而導致了從中國進口輪胎的增加;但多數認為進口增加帶來的壓力是轉移生產基地的原因。
出口貿易應體現出自身的價值
其實,反傾銷也好,反補貼也罷,總體上體現出的都是兩個或多個相關國家之間的一場貿易戰。2009年在美國對中國輪胎進行的特保案生效后,中國商務部立即啟動了針對原產于美國的部分進口汽車產品和肉雞產品的反傾銷和反補貼立案審查程序。
中國橡膠網的一位相關專家在接受中國工業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相關的案件一旦立案,那么在后續的貿易摩擦中將沒有贏家,只有輸家。因為長期以來中美在輪胎橡膠領域相互依存,不少美國輪胎生產、貿易企業從中國輪胎制造業中獲利,終端市場上消費者對中國輪胎產品也有一定的認可度,一旦發生貿易摩擦,必將牽涉到各相關方的利益。
就以當年美國對華輪胎特保案為例。2010年,美國輪胎市場的市場份額中,美國占54%,中國15%,泰國、韓國、印尼、墨西哥和中國臺灣等5個國家和地區共占19%,日本等其他國家占12%。2012年特保案期間,美國占比為56%,中國下降到8%,泰國等5個國家和地區提升到20%~22%,日本等其他國家上升到14%~16%。而特保案之后的2014年,美國輪胎市場份額中美國占比下降到45%,泰國等5個國家和地區占比19%,中國提高到12%,但日本等其他國家則上升到24%。因此,特保案雖然阻止了中國輪胎進入美國市場,但美國并沒有從中受益,反而是USW自己制造了麻煩,又培養出更多的競爭對手。
權威資料顯示,2013年,中國乘用車和輕型卡車輪胎產量為3.69億條,其中美國在華企業產量就達2081萬條。在中國對美輪胎出口企業中,合資和外商獨資企業出口量占比達39.68%。據了解,中國生產涉案產品的有68家企業,其中內資企業31家,外資企業37家。一旦案起,受影響最大的將是31家內資企業,因為外資企業可以通過其他途徑出口到美國。據統計,僅內資企業從事生產乘用車和輕型卡車輪胎的員工就有約8萬人,按每一個輪胎員工帶動12個橡膠制品產業及相關行業人員就業的比例計算,此次雙反案件將影響中國輪胎橡膠制品產業及相關行業產業工人近百萬人。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車輪委員會的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通過近幾年中國車輪產業分別應對美國、歐盟、澳大利亞、印度的幾個針對中國反傾銷調查的案例來看,不同市場的案件互有輸贏。與美國對華輪胎特保案不同的是,在歐洲輸掉鋁合金車輪官司之后,歐盟內原有的一些廠家產量和規模都上來了,中國車輪相關企業已很難再進入到歐洲市場。而通過車輪委員會幫助,提供海關數據對比、別國產品數量對比、平均價格對比等數據的分析,在贏下來的市場中,中國相關企業維護了自身的利益。這位負責人認為,我們出口相關產品到國外不是賣資源,應體現出自己產品的價值,因此相關企業要抱團和自律,最終還要靠過硬的產品質量。
據了解,中國橡膠工業協會和多家相關輪胎廠商已經表示,將在協會的組織下抱團應訴,據理力爭,維護在美國的市場利益。據悉,目前中國橡膠協工業協會正在組織輪胎企業準備產業無損害抗辯。同時,一旦美國雙反立案,將要求中國政府采取反制措施,切實維護中國輪胎行業的正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