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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日前印發的《長江江蘇段船舶定線制規定(2013)》,下月1日正式實施。該規定指出,滿足條件的大型船舶進入長江江蘇段無須審批。
隨著長江江蘇段通航條件的改善,大型海輪只要滿足長江江蘇段通航水深、高度和碼頭負荷等要求,即可進江航行,無須經額外審批和采取額外安全措施。
長江江蘇段船舶定線制規定在2003年開始實施,當時船舶定線制的核心是“大船分道、小船分流”,即大型船舶在深水航道中,按各自靠右的航行原則行駛,中間由分隔帶或分隔線隔開;小型船舶沿深水航道外側200米范圍內的推薦航路行駛,深水航道(標準寬度為500米)作為上、下行小型船舶的自然分隔帶。“分道”、“分流”使上下行的大船、小船各行其道,形成了規范有序的“快慢車道”。同時,受航道限制,吃水9.7米以上或船長大于205米的船舶,以及水面以上最大高度接近橋梁、架空電纜允許通過高度的船舶,被定義為超大型船舶。此類船舶須事先經過海事部門的通航安全審批,在采取多種安全措施后,才能進江航行。
江蘇海事局負責人介紹,定線制實施10年來,長江江蘇段通航條件不斷改善,此次出臺的新規取消了這一規定。“新規還取消了原來為小型船舶設置的特定航路和航行警戒區。”這位負責人說,舊規定制定時,長江水域存在大量水泥船、掛槳機船和拖帶船隊等小型個體船舶。為照顧此類船舶航行,在部分急流航段專門設置了3段特定航路。考慮到目前內河船舶尺度已大幅增加,原來為小型船舶設置的特定航路和航行警戒區因而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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