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環保廳公布一季度環境執法檢查情況,全省有5家污水治理企業超標排污登上黑榜。
處理污水、治理污染的企業,卻成了致污排污的重災戶,確實讓人不是滋味。現實中,執法人員如果執法犯法,定會遭人唾棄;做人要是出爾反爾,往往遭到大家的厭惡。那么,這些企業的行為,不用多說,社會自有公論。
守法經營是對一家企業的最基本要求。在守法的前提下,企業還要有一定的社會責任心和社會公德。污水處理是將城市生活污水通過生化處理,使之達到排放標準。而上黑榜的5家企業明知自己是以處理污水盈利的企業,卻瞞天過海超標準排放污水,這不僅是嚴重的違法行為,也嚴重背離了社會公德。
當然,如果把板子僅僅打在違法企業的屁股上,也有失公允。人們不禁要問,政府監管部門責任在哪?污水處理企業涉及的環保民生行業,理應成為當地環保部門監管的重中之重。污水處理后是否達到排放的標準,這個指標動態性很強,環保監管不說每天要監測檢測,至少要隔三差五經常測一測。企業的自覺和守法,往往多出自政府部門的嚴管。企業在政府的眼皮底下致污排污,管理部門卻不知不曉,等到上級環保部門暗訪查獲,當地才如夢初醒。說輕了,是監管不力失職失責;說重了,是放任不管瀆職犯罪。
所以說,企業排污,政府有責,這個責就是監管之責。
水不是個小問題,污水超標排放一旦污染當地水源,會造成社會不寧、百姓不安。蘭州“水事件”警鐘剛過,江蘇靖江水警鐘再響。企業、政府都應該好好掂量掂量自己手中的責和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