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在系統內部印發《關于組織實施“互聯網+”智慧能源(能源互聯網)示范項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目前尚未對外公開。
所謂能源互聯網,就是一種將互聯網與能源生產、傳輸、存儲、消費以及能源市場深度融合的能源產業發展的新形態,主要特征有設備智能、多能協同、信息對稱、供需分散、系統扁平、交易開放等。
《通知》提出,為落實《關于推進“互聯網+”智慧能源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和國務院第138次常務會議的部署,有效促進能源和信息深度融合,推動能源領域結構性改革,國家能源局將組織實施能源互聯網示范項目。
國家能源局表示,鼓勵利用互聯網手段,在大型建筑、園區、島嶼、城鎮等不同規模范圍內,特別是新建區和用能擴容區,開展能源互聯網技術應用、商業模式和政策創新試點。
此前,在6月24日國新辦召開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能源局總經濟師李冶曾表示,預計能源互聯網試點示范工作將于今年至少帶動超過400億元投資。
開展兩類模式試點示范
國家能源局將開展綜合和典型創新模式的兩類能源互聯網試點示范。
其中,綜合試點示范包括園區能源互聯網試點示范、城市能源互聯網試點示范、跨地區多能互補。
國家能源局提出,鼓勵城市綜合示范區對可再生能源滲透率、靈活性資源比例等設置挑戰性目標,鼓勵開展100%可再生能源示范區的研究規劃;探索鄰近城市間能源生產與消費協同模式;探索棄風/棄光/棄水制氫、供熱的循環利用模式。
“在‘十二五’期間,我們曾經提出要建100座新能源示范城和200座綠色能源示范縣,但效果并不理想。”國家能源局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史立山此前對2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十三五”建設100%的可再生能源示范區挑戰很大。
同時,典型創新模式試點示范包括基于電動汽車、靈活性資源、智慧用能、綠色能源靈活交易和行業融合五種情景的能源互聯網試點示范。
在第一種創新情景下,國家提出在可再生能源資源條件較好的城市、景區和高速公路,建設基于新能源發電的充、放、換電設施。試點移動式光儲一體化充放電樁,試點電動汽車與充放換電設施集成旅游、餐飲、無線網絡服務等功能,開展商業模式創新。
“未來電動汽車與可再生能源結合的空間很大,Tesla收購Solarcity就是一個典型的例證。”磐谷創投清潔技術投資總監張弛對2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
《通知》提出,開展基于“車電分離,電池自主,能量運營”商業模式的試點。在電動汽車預計滲透率較高地區,電動汽車充、放、換電設施建設實現全覆蓋,開展電動汽車智能充放電、車網互動的應用示范,建設電池云平臺,高效盤活和利用電動汽車儲電能力。
國家能源局要求,通過能量信息化手段,大力發展動力鋰電池的梯次利用。積極發展電動汽車短途分時租賃市場,探索發展汽車租賃金融的新模式。
在第五種情景下,國家能源局還提出,開展智慧能源與農業、工業、道路、旅游、教育、新型城鎮化、新農村建設等行業融合的創新型試點。
發改委設3億多專項資金
《通知》要求,地方申請單位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的相關能源主管部門負責單位提出申請,并編制提交申請材料。
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對申請單位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查,按照國家有關要求確定推薦名單,并將推薦單位的申請材料在8月31日前上報國家能源局。
國家能源局組織專業機構對上報的示范項目申請報告進行審核。對通過審核的項目,國家能源局聯合相關部門發文確認。2016年啟動的首批能源互聯網示范項目,原則上每個省(區、市)申報不多于5個。
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負責對示范項目建設和建成后的運行情況進行監管,并由能源互聯網專業機構組織社會各界專業力量,對各渠道申報的試點示范進行綜合評議,并對試點示范項目建立持續輔導機制。
在試點示范的配套政策上,國家能源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將能源互聯網示范項目納入重大工程包,加大中央預算內資金、專項建設基金支持力度,研究完善示范項目建設和運營過程中的投融資、稅收、價格等配套支持政策。
李冶透露,“國家發改委在這個領域也安排了3億~4億元專項建設資金,對首臺套和比較重要的研發示范項目給予一定的支持。”
此外,《通知》鼓勵各地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支持能源互聯網建設和運營的政策措施。
預計在今明兩年,能源互聯網試點示范將大批啟動,通過這些項目的申報和執行,將推動能源互聯網的整體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