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省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浙江省將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關于加強全省小城鎮強弱電管線建設管理的若干意見》。“空中蜘蛛網”治理一直是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的“硬骨頭”,如何規范強弱電管線建設,時常困擾各地,亟待解決。新規將為小城鎮電力、廣播電視、通信等管線建設管理提供具體指南。
新規要求,管線建設須依法取得許可。在中心鎮、一般鎮和獨立于城區的街道開展建設的,須依法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在鄉、仍具備集鎮功能的原鄉鎮政府駐地和農村開展建設的,須依法申領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同時還須按要求申領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對許可申請進行嚴格審查,如建設活動涉及其他部門的,還須辦理相關手續。未依法取得相關許可的,一律不得開工建設。
管線不能隨意建,必須符合相關規劃布局。各地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明確各小城鎮強弱電管線建設的布局要求和強制性內容,并納入城鄉總體規劃。原則上新建、擴建、改建的小城鎮道路5年內不得因管線建設再開挖,大修的3年內不得再開挖,已采用管道地埋的不得再新立桿路;原則上采用“多桿合一”方式建設桿路,鼓勵弱電桿路共建共桿、弱電入戶線纜“多線合一”,避免重復建設。
此外,管線建設須嚴格監管執法。各地要將管線建設管理納入鄉鎮(街道)“四個平臺”綜合執法范疇,嚴查未批先建、違規架設、私拉亂接等行為;深化街路長制、網格長制,積極探索應用智能技術,設立專門渠道接收舉報投訴信息;強化社會監督和群眾參與,將管線建設活動納入社會誠信體系和村規民約內容,在全社會形成全民共治、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圍。
“要理順產權歸屬,逐步強化地方政府對小城鎮空間資源使用管理的主導和管控;還要優化運維管理,鼓勵實行全縣域統一運維,明確責任劃分、費用分擔等,防止出現責權不清情況。”省整治辦有關負責人說,“更要督促運營單位加強自律自查,承擔相應社會責任,承諾不再新增線亂拉情況。”
更多行業資訊,請點擊關注:機電行業